香港「康橋之家」事件 (2016)
Hong Kong “Hong Kiu Home” Tragedy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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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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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閉症聯盟
香港自閉症、智障及相關發展障礙人士現況、
政策建議、請願和社會行動紀錄暨立場書
(第1版,21/10/2016 )
1/ 背 景 資 料:
1.1由於近年香港發生多宗涉及智障和自閉症人士的社會事件,觸發全城高度關注、熱烈討論和積極採取社會行動;「香港自閉症聯盟」(下簡稱:本會)整理有關香港自閉症人士現況、政策建議、請願和社會行動紀錄,目的是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屬下相關工作小組,現存的關注團體/大聯盟和傳媒人士,提供背景分析、政策建議、民意戰術、請願和社會行動策略等後援工作等提供參考數據,推動政府正視香港自閉症人士和家庭的現況,並從速制訂相應政策,以協助自閉症人士和家庭以正面和積極的態度面對身處困境,減少不幸事件。
1.2 基於本會成立宗旨、兼且人力和資源有限,我們没有計劃直接參與組織民間團體,從事請願和社會行動的前線工作;我們集中有限資源,專注於推動大中華地區政府、機構、家庭和社會大眾認識、關顧和支持自閉症人士及其家庭。
1.3由於本文件的對象是立法會議員、關注團體/大聯盟的行動組織者、和傳媒人士,行文將以簡易直接格式和濃縮淺白的文字,方便使用者閲讀、理解和付諸行動。如就上述事宜有任何查詢或聯絡,請以電郵info@autism.hk;傳真 (852) 302 062 76;或電話/WhatsApp /Wechat微信:(852) 554 224 54與本會聯系。
2/ 社 會 事 件 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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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範圍 / 個案 |
主要組織者/持份者 |
相關政策 / 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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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AA-1 法律權益 - 「康橋之家2016」 (案件編號DCCC/923/14) Ø
院長張健華(社工) 與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2014) 律政司因受害人不適宜出庭作供撤銷控罪,被告申索法庭訟費(2016),觸發全城公憤; Ø
並揭發同一嫌疑人,在2002年涉嫌非禮兩智障女院友被檢控, 因証人口供前後矛盾,被判罪名不成立。 Ø
「康橋之家」事件揭露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和社會署監管不足,院舍人手標準偏低,私營服務質素差劣,造成該院在2016年有8名院友死亡。 |
(下列為2016年事件) Ø 學前弱能兒童家長會、 Ø 香港弱智人士家長聯會、 Ø 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 Ø 社工總工會、卓新力量 Ø 香港女社工協會 Ø 監護制度及財産管理關注組、社工復興運動 Ø 輕度智障權益關注組、 Ø 唐氏綜合症協會家長委員會、青草音符自助組織 Ø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邵家臻、鄺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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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法律公義、保障殘疾人士法律權益、服務短缺、服務質素監管、和社工註册。 Ø 易受傷害証人取証指引-律政署、法改會、警方、平機會。 Ø 殘疾人士院舍條例-
社會署、勞福局、律政署 Ø 社工註册
- 張健華Cheung Kin Wah (01077) 尚待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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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AA-1a 「2016康橋之家」事件發展 (i)
取消院舍臨時牌照(結業)20/10/2016 (ii) 妥善安置79名現時院友 (iii) 要求律政司覆檢刑事檢控決定 (iv) 涉案註册社工除牌 (v) 殘疾人士院舍監管及津助住宿服務短缺 |
目前社會行動策略及手法: Ø 上街請願/曝光 Ø 約見部門/施壓 Ø 發掘個案見報/曝光 Ø 懸掛聲討疑犯横額 Ø 聲討社工註册資格(除牌) |
Ø 社會署 Ø 社會署 Ø 律政署、警方 Ø 社工註册局 Ø 勞福局、社會署、立法會、家長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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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AA-1b「2016康橋之家」未來焦點 Ø 結朿後現時住宿院友安置 Ø 加強殘疾人士院舍監管 Ø 增加津助住宿服務名額 Ø 涉及無行為能力刑事檢控及審訉 |
未來社會行動策略及手法: Ø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屬下工作小組 Ø 取証和審訉工作指引 |
Ø 勞福局、社會署、立法會、家長組織 Ø 律政署、法改會、警方、平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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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康橋之家」前院長獲撒控一事,引起社會關注涉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案件處理程序。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接受報紙查詢透露,律政司於2010至11年間,解散了一隊負責處理涉及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案件的「易受傷害證人組」(Vulnerable Witness Team, VWT),他認為律政司「絕對必須」(absolutely essential)恢復該組別,以保障易受傷害證人的利益。(20/10/2016明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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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5「2016康橋之家」評語: Ø 成功觸發全城關注及部門行動 |
Ø 設定社會議題 Ø 社會焦點和廣泛支持 |
Ø 家長和服務使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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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3
自閉症人士院舍内遭欺凌及慘案 Ø
14歲智障少年8月23日從院舍墮樓身亡 Ø 男童母親接受報紙訪問時表示,康橋之家人手嚴重不足,導致其子可從窗戶墮下;而她在兒子住院期間,曾7次發現兒子身上有傷痕,懷疑遭職員及院友襲擊,其子更曾被職員以糞便抹臉。 |
Ø 私營殘疾人士護理中心「康橋之家」葵涌禾塘咀街109至115號萬成大廈3樓 Ø 社會署在20/10/2016撒消「康橋之家」臨時牌照 |
Ø 社會署(殘疾人士院舍註册) 監管制度 Ø 案件警方調查中(21/10/2016)
(資料來源:明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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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1法律權益 - 錯誤拘控自閉症人士 Ø 中度智障及自閉症人士被警方錯誤拘控,在沙田美林村謀殺老翁案 (1-5-2015) ,疑犯具不在場証據,仍被拘押4天及落案起訴,在2015年5月4日警方無條件釋放。 Ø 自閉症及智障人士刑事偵訉基本權利 Ø 涉事9名警務人員中,有6人涉及共12項指控分類為「獲證明屬實」,其中4人包括警司、總督察及警長將面對紀律覆檢,有可能面臨處分。監警會在調查報告中特別指出,警司負責該宗謀殺案的整體調查,「故應承擔最終責任」。(資料來源:明報 12/7/2016)) |
Ø 香港弱智人士家長聯會 Ø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 Ø 30嵗
歐XX 男子
-- 住宿聖公會福利協會屬下的康恩園中度智障人士宿舍 |
Ø 警方-前線警員及早識別無行為能力疑犯,及錄取口供指引。 Ø
律政署-錄取証供及法庭作供實務指引 Ø 2016年第3季推出「守護卡」識别無行為能力人士(資料來源:明報 14/7/2016) Ø 平機會指引助執法人員自閉者溝通 沒法律效力 保安局指會參考(明報 04/11/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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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9XX法律權益 - 強姦聾啞弱智少女 Ø 1993年9月就一宗涉嫌強姦聾啞弱智少女,受害人不適宜出庭作供,案件審訊中途被腰斬。(資料來源:香港弱智人士家長聯會) |
Ø 學前弱能兒童家長會、 Ø 香港弱智人士家長聯會 Ø 社聯、社協、社總 |
Ø 首席按察司委任王見秋大法官成立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制訂了「協助弱智人士在法庭作供」的17項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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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9 餵藥圖與智障女同死 母向社工訴苦後失蹤 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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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明愛東荃灣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社工自2011年起跟進該女童及其母親的個案, Ø
案中13歲女童屬輕度弱智,就讀位於葵涌荔景山路的匡智張玉瓊晨輝學校中三。 Ø
匡智張玉瓊晨輝學校校長周璜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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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XX自閉症人士院舍内遭欺凌 Ø 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4名職員涉於2016年1月欺凌兩名智障男院友,把膠紙貼在一院友的乳頭並用手機拍照,又用膠紙貼另一院友的手腳。辯方指利用膠紙轉移注意力,防止他們弄傷自己。 Ø 首被告陳瑪莉(28歲)和第3被告譚綽愉(24歲)被控普通襲擊罪;次被告司徒文郁(25歲)和第4被告吳健豪(28歲)則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Ø 第四被告其後以電話為院友拍了一張相,並承認拍照的目的是因貪玩。(資料來源:明報 20/10/2016) |
Ø 政府津助住宿服務: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 Ø 作供前線職員:莫潔怡
(案發後已辭職) Ø 作供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助理服務總監梁錦榮 Ø 案件編號:STCC1908/2016 |
Ø 津助機構前線員工對自閉症成人需關注行為處理認知和技術不足 Ø 津助機構管治及社署監管 Ø 大型集體式院舍流弊 Ø 欠缺保障個人私穩意識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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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智障人士遭警方不適當拍照 棄智障女案 警欲拍全裸 Ø
單親母親2015年11月23日,將13歲輕度智障女兒遺棄一案,審訊時揭發警方曾在調查期間拍攝多張女童上身半裸照,裁判官亦要求警方銷珝茪龤C據了解,女警在拍攝期間,更一度要求脫去女童內褲拍攝。涉事的兒童之家由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管理,中心回應本報查詢時指出,警員提出有關要求時,職員已即時阻止,盡量保障女童私隱。立法會 |
Ø 涉事的兒童之家由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管理 Ø
中心企業事務總監盧景笙 Ø
(資料來源:明報11/6/2015) |
Ø 警方處理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工作指引 Ø 社會署及兒童之家營辦機構,有責任保護受托管智障兒童個人私隱 |
20150901自閉症人士院舍内遭虐待 Ø
匡智會轄下一間成人展能中心的職員,涉以暴力對待兩名37歲及53歲中度智障學員,被指以手揪着學員衣領,將其推向枱角,及強行向另一學員餵食,致其面部瘀傷。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形容事件不可接受,昨已就事件報案,並去信要求社署跟進。(資料來源:明報1/9/2015) |
Ø 匡智會鳳德中心 (鳳德邨) Ø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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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0自閉症人士懷疑受父親虐待 Ø 設計師涉不滿患自閉症的兒子沉迷手機遊戲,令成績低落,被指出手「撻」兒子、踩其肚皮、用拐杖「扑頭」等。他原被控虐兒,昨經審訊後脫罪。裁判官表示被告兒子宣稱身體多處受襲,卻僅手指驗出有瘀傷,指控成疑,但同時提醒父親以此事為鑑。(資料來源:明報10/7/2015) |
Ø 40歲父親被指2015年3月8日在觀塘金麗閣一單位,襲擊與前妻所生的15歲兒子。 Ø 案件編號:KCCC1636/15 |
Ø 家長對自閉症認知不足及欠有效敎養方法 Ø 社會福利網絡對自閉症人士家庭支援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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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AC-1自閉症人口持續上升 Ø 教育局最新數據顯示,在普通學校就讀的自閉症學生人數由2009/10年度的2050,升至2013/14年度的4970,4年間增加逾倍,預計將維持每年約20%增幅。 |
Ø (資料來源:明報3/6/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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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4自閉症人士家庭慘案 Ø 近六旬父親蔡善鴻(61歲)在家中「主內」,負責照顧15歲的自閉及專注力失調長子以及10歲幼子的生活起居,但父親疑飽受壓力導致嚴重抑鬱,認為長子若在生「各方面全是負面的,全家都很辛苦,他不在的話,全家都安寧」。在2014年6月26日,他趁長子熟睡時舉刀狂插對方的頸及胸口等逾百下至死,更企圖自刎並留下遺書予妻子及幼子。他昨在高院承認誤殺罪。 |
Ø 被害自閉症學童就讀於:匡智元朗晨曦學校 Ø 被害自閉症學童在上學時為阻止同學破壞圖書,情緒失控下打教師,校方遂要求家長親身接事主放學。當晚即發生該宗慘案 Ø 案件編號:HCCC249/15 |
Ø 學校老師及社工對自閉症學童需關注行為處理認知和技術不足 Ø 社會福利網絡對高危自閉症人士家庭支援不足 Ø 被判囚4年,已還押25月 料年內獲釋 (明報12/8/2016) |
律政司在1994年訂定了17項協助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出庭措施,以減輕精神紊亂及弱智人士在刑事審訊中作供時可能受到的創傷,措施如下:
1. 弱智人士的案件,控辯雙方應盡快向法庭呈交報告書,證明被告或證人是弱智人士
2. 法庭必須盡早安排聆訊
3. 盡可能安排說廣東話的法官或裁判官審理案件
4. 法庭可視情況需要,准許涉及弱智人士作證的部分以廣東話進行聆訊
5. 弱智人士案件,聆訊地方必須類似兒童法庭
6. 除獲准許外,其他人士不得逗留在庭內聽審
7. 法官及大律師均不用穿袍受戴假髮,只穿平常衣服
8. 一名社工或教師可陪同弱智人士出庭作供
9. 作供前後及期間,臨床心理學家或精神科醫生可給予弱智人士心理輔導
10. 法庭可因應證人需要把案件押後
11. 律師避免發出冗長、複雜而令弱智人士感到混亂、尷尬或誤導問題
12. 高等法院或地區法院應把法官改裝為兒童法庭的陳設
13. 法院設立一個裝有電視接駁設備法庭,讓弱智人士透過電視接駁在另一房間作供,不需面對被告
14. 接納警方向弱智人士錄取的錄影證供,但須確保證人出席聆訊面對對方律師盤問
15. 如審訊延遲或弱智人士無法承受正常審訊程序,證人可在裁判官面前錄取誓章口供
16. 印製小冊子及單張,向弱智人士解釋法庭審訊程序
上述資料來源 香港 01: 何寶儀 --【康橋性侵案】智障人士出庭措施22年不變 業界研三方向突破 (20/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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